Saturday, December 6, 2008

論結婚(kinkyskiny)

論結婚
如果要問為何我反對求婚、拍婚紗照、麻煩上帝和佛祖見證、踢門、擺酒籌款、渡蜜月這些結婚配套,那就要說說我對于婚姻的看法。

結婚最重要的是法律上的認同,主要是解決孩子和財產上的事宜,所以結婚只需要注冊。其他的只不過是受“一生人一次”、“重大日子”這種人雲亦雲的瀾情觀念在作崇。

對我來說,結婚不含浪漫成份,同居久後決定買屋子或生孩子時,就去注冊取得法律認可,過後就像平常一樣過著生活就好了。

結婚真的是人生中的大日子嗎?見人見智。不然問問你老婆,中大馬彩那天和結婚那天,回憶起來,那一個才是人生中的重大日子?

先說說求婚。

需要求婚,是因為兩人都沒說好幾時要結婚。如果一早就定下:若沒問題,我們準準3年後去注冊,那根本就不用搞風搞雨,找來朋友助興求婚。

但事情總是沒那麼簡單,因為一生人一次,結婚是重大日子,女人不會便宜你,誠意總是以花招和排場來衡量。急婚的女人或許會接受簡單,但她以後在言談中,也會流露遺憾的口氣。

人渴望難忘的事,但只要開心的,我們從小就被逼交出《我最難忘的事》這種作文。

生活中真的需要激情嗎?車禍斷一只腳從此殘廢坐輪椅算不算激?算不算難忘?我只渴望平淡,平淡才能讓我更努力地去發掘那些不起眼的激情。

我不會求婚,因為我知道妳不會忍心讓我求妳。


論結婚2

除了一生人一次,人生重大日子這兩種無知的認知以外,現代的結婚儀式還被父權主義籠罩,存有男女做愛女方較吃亏這種荒謬想法。也許友人說得對,我需從遠因下手,才能弄清楚雄性動物是否要用求的,雌性動物才肯被插。

這很頭痛,而且要讀很多參考書。

話說回來,怎樣想都好,結婚是一生人一次的事這種認知只是浪漫的幼稚希望。誰都知道,若你有上進心,一生人何此只可結一次婚。一生一世只愛妳一人只不過是當下的不理智情懷。再高的山盟,再深的海誓,一有變卦,也不會比姣鹿的奶峰高,不比姣鹿的陰道深。

不然,世上就沒有離婚這種事了。

從媽媽的基巴(拜)里被擠出來才是一生人一次的事。不信?你回家爬進去,再叫你媽媽將你擠出來給我看。

求婚也不真的是用求的,只是行式上因下跪、舍得花錢、不惜厚臉皮、所謂的用心創意策劃…才被誤以為是一種求的行為。其實它只是一個疑問句:妳肯嫁給我嗎?比較 happening 一點就出英語:will you marry me?而不是:我求求妳嫁給我。

因此,用問婚比較適合。

問題來了,有了一段時間關係的情侶,需要通過問婚才結婚嗎?我希望可以邀婚。

男或女:不如我們結婚吧!
女或男:好,明天去排隊注冊。

男或女:不如我們結婚吧!
女或男:不好,我還大把青春。

如果要展示所謂的誠意,我願意在妳盲掉時分妳一顆眼珠,在妳腎亡時分妳一邊腎,在妳車禍失去雙腿後,依然願意和妳做愛至到高潮。

我不會向上帝發誓,但願意為此簽約,讓法律約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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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个男生写的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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