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些爱情书籍把“爱情”解说得很胧统,“因为爱得深所以恨得纠结。。”。其实爱就是爱,恨就是恨,造句中哪有“他是个最好的男人,所以干最多坏事!”
爱,是正面的解说。
(是大方包容、扶持尊重、互相信任、怜惜感恩。。)
恨,是负面的解说。
(是自私不得要领、掩饰太依赖的脆弱、手段、虚伪、就是要对方没好日子过。。)
一段男女关系的结构,越多正面因素支持就越幸福,幸福的“关系”才叫“爱情”。
越多负面因素组成的就不叫“爱情”,应该叫“恶劣关系”,那只是一种“关系”。
只有金钱与名利来往=利益关系
只有性爱来往=肉体关系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很多时候“关系”变质了,不知如何解说因果,因为不安于迷失,只好说“因爱生恨”,那是不对的哦!有爱是不会恨的,所以应该写:“因为爱得不深所以恨得纠结。。”,“因不爱而生恨”。
不认得爱的人,怎么可能找到爱呢?
对吧?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